# 刑事案件中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理:挑战与创新近日,一篇题为《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挑战、创新与司法担当》的文章引发了业内关注。该文作者来自某中级人民法院,文章虽然在技术层面的论述略显浅显,但作为司法系统内部的观点,仍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文章首先探讨了虚拟货币的定义、特点及交易方式。随后,基于相关政策文件,指出我国目前缺乏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评估规则。作者认为,这导致了司法实务中处理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案件面临诸多困难,如传统的查封冻结手段难以应用、价值认定和处置变现困难等。值得注意的是,文章提到司法实践中普遍承认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然而,这一观点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目前,大多数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并不受理涉及虚拟货币的纠纷,这与文中所述存在矛盾。关于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议。对于需要退赔被害人或罚没入库的虚拟货币,作者建议可以探索在相关部门备案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境外合规交易所进行变现。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虚拟货币,则建议将其销毁。然而,这些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诸多障碍。首先,我国现行政策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业务。其次,法院开立外币账户收取境外虚拟货币处置款的可行性也值得商榷。实际上,目前的司法处置实务中,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委托处置,即使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的案件中也是如此。如果法院要参与处置过程,可能需要考虑自行保管涉案虚拟货币或在处置时直接与处置机构签约委托。值得一提的是,销毁涉案隐私币可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某隐私币为例,其发行量没有固定上限,销毁部分币种反而可能导致市场流通量减少,使剩余币种升值。总的来说,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之所以与传统涉案财物处置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不允许任何主体进行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的兑换业务。如果未来相关政策能够调整,甚至允许设立合规的虚拟货币交易机构,那么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问题可能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虚拟货币司法处置困境:挑战与创新探索
刑事案件中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理:挑战与创新
近日,一篇题为《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挑战、创新与司法担当》的文章引发了业内关注。该文作者来自某中级人民法院,文章虽然在技术层面的论述略显浅显,但作为司法系统内部的观点,仍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文章首先探讨了虚拟货币的定义、特点及交易方式。随后,基于相关政策文件,指出我国目前缺乏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评估规则。作者认为,这导致了司法实务中处理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案件面临诸多困难,如传统的查封冻结手段难以应用、价值认定和处置变现困难等。
值得注意的是,文章提到司法实践中普遍承认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然而,这一观点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目前,大多数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并不受理涉及虚拟货币的纠纷,这与文中所述存在矛盾。
关于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议。对于需要退赔被害人或罚没入库的虚拟货币,作者建议可以探索在相关部门备案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境外合规交易所进行变现。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虚拟货币,则建议将其销毁。
然而,这些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诸多障碍。首先,我国现行政策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业务。其次,法院开立外币账户收取境外虚拟货币处置款的可行性也值得商榷。
实际上,目前的司法处置实务中,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委托处置,即使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的案件中也是如此。如果法院要参与处置过程,可能需要考虑自行保管涉案虚拟货币或在处置时直接与处置机构签约委托。
值得一提的是,销毁涉案隐私币可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某隐私币为例,其发行量没有固定上限,销毁部分币种反而可能导致市场流通量减少,使剩余币种升值。
总的来说,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之所以与传统涉案财物处置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不允许任何主体进行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的兑换业务。如果未来相关政策能够调整,甚至允许设立合规的虚拟货币交易机构,那么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问题可能会得到更好的解决。